各二级党委(党总支)、各部门:
结合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市纪委驻教育工委纪检组日前下发的《关于2016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通知》(津党教2016〕68号)要求,严格落实学校党委的部署安排,学校纪委再次重申:
1.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赠送月饼等节礼;
2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(含内部食堂、招待所等);
3.严禁公款旅游、安排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4.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;
5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;
6.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、实物或其他福利;
7.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,借机敛财;
8.严禁出入私人会所,组织隐秘聚会,规避组织监督;
9.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;
10.严禁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,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;
11.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;
12.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。
天津中医药大学纪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