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5日,市里下发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清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津财督〔2014〕10号)、《市教委关于开展清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津教委〔2014〕15号)文件,学校党委和校行政高度重视此次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。要求全校各单位要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孙春兰书记关于“四个专项整治”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相结合,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,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和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,全面深入推进清理“小金库”工作,实现彻底清理“小金库”,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,达到“零存在”的清理目标。
按照要求,学校成立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亲任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,靠前指挥,加强领导,狠抓落实。学校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开展清理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津中医党发[2014]7号),明确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的清理目标、范围、内容、时限和方法步骤。
在清理过程中,全校各单位坚持“全面清理、不留死角、纠建并举、注重预防”的方针,严格按照《实施意见》规定的清理时限和方法步骤,对照《通知》规定的“小金库”13个主要表现形式,严格把关、全面排查,全面清理,不留死角,自查面达到了100%。
通过自查,结果为“零存在”,现在予以公示。此公示内容同时在校园网发布,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举报。监督举报电话:59596106,地点设在校纪检监察室。
天津中医药大学党委
天津中医药大学
2014年3月24日